广西分布式光伏新政:工商业自用比例不低于50%
硅云在线
发布时间:2025/11/26 16:45:26
近日,广西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桂能新能〔2025〕440号)》。
根据通知,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50%。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或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
对于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发布之日前已备案、于2025年5月1日之后并网投产,且利用农业大棚和禽畜棚舍屋顶等建设,以及在其它合法合规建设的屋顶上建设的总装机容量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自治区能源局将另行组织项目评估。评估通过后,按照集中式光伏电站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各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牵头,编制市级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计划,明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等,于当年1月底前报送自治区能源局备案。
电网企业依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计划,积极开展配套电网升级改造工作。新建项目须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存量具备条件的项目按产权分界点推进改造,以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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