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有序开展光伏等新能源绿电直连项目建设工作
硅云在线
发布时间:2026/7/29 17:02:33
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有序开展绿电直连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件按照国家650号文、688号文要求提出,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依靠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负荷供给绿电,实现电量清晰溯源和分配。按用户数量分为单一用户、多用户绿电直连;依据负荷是否接入公网,分为并网型、离网型绿电直连。多用户项目的用电主体需处于连续清晰的地理边界,为不同法人实体,居民、农业电力用户不在适用范围内。
政策重点支持未接入公共电网的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开展并网型绿电直连,除科技攻关试点外,暂不支持离网型绿电直连项目。绿电直连项目风电、光伏规模纳入福建省新能源发电开发建设相关方案。
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开展绿电直连;存量负荷里,存在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企业、有绿电消费需求的零碳园区及高耗能园区,可利用周边新能源探索该模式。
项目坚持“以荷定源”原则规划装机,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不低于60%,占全部用户总用电量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并网型项目年上网电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可用发电量的20%,现阶段不限制电源与负荷接线距离。
项目需要按照整体化方案统一建设、同步投产。如果单个负荷分年达产,或是多个负荷无法同期投产,要结合负荷投产时序匹配新能源、配套储能设施的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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