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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卖规则

为规范交易行为,保证硅云在线平台的特卖商品交易顺畅和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特卖交易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本规则适用于平台的一切特卖交易方式。

第一条 交易允许

  • 1.1 您在进行特卖交易之前,有义务仔细阅读本规则并同意严格遵守。您一旦在平台进行特卖交易即视为您完全同意本规则的所有规定。本规则应在遵循《硅云在线服务协议》的前提下执行。
  • 1.2 您必须是完成企业认证的会员,且代表您的企业进行交易,否则您的交易请求将不会被允许。
  • 1.3 您在交易之前,必须完成平台登录操作。
  • 1.4 在交易过程中,您应遵守“公平、诚实、守法“的原则,并对您的一切交易行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 1.5 您应履行您的义务,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二条 特卖商品说明

  • 2.1 您可以通过平台首页产品分类点击查看可交易的特卖商品,也可以通过搜索商品品名查看可交易的特卖商品。
  • 2.2 特卖商品一般为现货商品,当您选择购买数量后可以添加购物车的即可以直接购买,如无法直接购买的可能是因为库存不足,请联系卖家客服。
  • 2.3 请您知悉,特卖商品的详细信息,包括品名、图片、类别、生产厂家、介绍、购买限制、配送方式及支持的付款方式等,均是基于发布时刻的真实情况,不一定与您查看或下单时商品信息的真实情况一致。
  • 2.4 特卖商品的部分信息如商品价格是需要您登录以后才能查看的,并且会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动态更新。您此刻查看的商品价格可能不同于您上一次查看时的价格,请您无需担心,平台的商品货款计算均以您订单生成时的实时价格为准的。

第三 交易下单与支付

  • 3.1 登录平台以后,您可以自由挑选特卖商品。您应知晓,您添加商品至购物车时的商品价格和可购买数量在您未下单之前都可能因为行情和库存变化而改变。为避免出现价格波动或库存不足的情况,建议您将商品添加至购物车后尽快完成下单和支付操作。
  • 3.2 订单提交后,有规定的付款时限。在付款时限内,您可以完成订单付款或取消订单操作。超过付款时限的订单,会被自动关闭,您无法对关闭后的订单进行任何操作。
  • 3.3 您提交订单后,平台会根据您下单的数量锁定对应的商品库存。超过付款时限商品库存将被释放,您可能无法再次购买到该商品。
  • 3.4 平台为您提供在线支付与线下转账等多种付款方式,您可自由选择,但通常同一笔订单只支持一种付款方式。
  • 3.5 单笔订单的款项需一次性付清,不支持订单拆分付款。订单在您全额付款后生效。

第四条 订单配送

  • 4.1 特卖商品订单配送方式有买家自提和卖家配送两种方式,通常订单的配送方式在您下单时就已经选定,订单生效后将无法再更改。如果您希望修改配送方式,请尽量在付款前完成。
  • 配送方式为买家自提的订单,由您自行前往订单中指定的提货地点提货,您提货后(以商品所在库出库单为准)该笔订单即视为已完成。除非另有约定,您选择买家自提的订单应一次性提走全部订单商品。
  • 4.3 配送方式为卖家配送的订单,由卖家在订单中约定的送货时间内将订单商品配送至您在订单中填写的收货地点,商品经您签收后该笔订单即视为已完成。

第五条 售后及申诉

  • 5.1 您在订单交易的过程中,对交易内容或商品质量有异议的,请您优先与您的交易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与交易方达成统一协调意见的,您可以联系平台进行申诉。
  • 5.2 您需要明确知晓并同意:
  • (1)您的申诉应在收到商品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提供的有效售后申诉方式(以平台公告为准)提起。
  • (2)您的申诉由平台根据收集到的相关材料、证据进行判断和处理,但平台不保证处理的结果一定符合您的期望,也不对此承担任何可能的相关责任。
  • 5.3 您的投诉需满足以下条件才会被受理:
  • (1)您申诉的内容是基于平台交易订单的
  • (2)您应有明确的申诉理由和申诉需求
  • (3)您应提供必要、准确、详实的证明材料和事实依据。
  • (4)其他平台认为必要的条件。
  • 5.4 计重订单商品的计重以商品所在仓库地磅净重为准,且您理解实际交付商品重量可能不会完全与订单商品重量一致。除非您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您收到的订单商品量是不足的,否则平台对您因此提起的申诉将不予受理。

第六条 评价

  • 6.1 订单完成后,您可以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对交易中的商品、服务及物流做出评价。
  • 6.2 评价内容支持图片和文字的格式,由您自行编辑和发布在平台为您提供的评价系统中。
  • 6.3 您提交的评价内容应“真实、公正、合法“。
  • 6.4 您应知悉,如您提交的内容涉及色情、暴力、反动、影响民族团结、带有侮辱性、或其他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应受道德谴责的内容,平台都有权将其删除并对您的账号进行评价限权或停权。
  • 6.5 您的评价内容应在交易完成后的3个月内完成提交,逾期将视为您自动放弃对对该订单的评价权利。

第七条 附则

  • 7.1 本规则为上海合玙制定和修改,上海合玙拥有完全的解释权。
  • 7.2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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